第39章 一场不该开的仓

称重使用公仓铜权与韩家商秤各一次。两秤总差一斤三两,逐袋差不超过三钱,误差写在总数旁,没有挑选对某一方有利的秤。陶七斤又从每十袋中抽一袋分上中下三层取样,确认大部可食,三袋底部有虫蛀,一袋夹沙偏多;可食与权属是两件事,验出能吃也不代表可以没收。

比韩家此前申报的铺面三百四十二斤多出一千一百二十一斤八两。但其中有四百九十六斤带四十九户磨粮木签,属于寄存待取;另有二百八十斤附军户抵债签,权属仍需核验。不能把一千四百余斤全写成韩家隐匿私粮。

真正无对应寄存签的粮为六百八十七斤八两。

这批粮以陈粟为主,夹少量麦。没有一袋使用边村红白双股绳,也没有“村麦七十一”至“村麦九十”袋号。缺失的四百八十斤公粮不在外层粮袋中。

田桂枝要求把六百八十七斤八两无签粮暂扣。韩贵则称签条可能在随韩万成出城的账箱里。双方最后只同意原地双封:粮不准出售、转移或混袋,县衙也不运走;韩家三日内提交来源,逾期再按无据库存复议。双封不等于认定赃粮,也不妨碍追查其中是否存在公共粮。

四百九十六斤磨户寄存粮由二十三户当场认签,余下木签主人不在现场,继续封存;二百八十斤军户抵债粮只证明韩家收过粮,不证明旧债已经结清。每一类分别堆放,避免日后用一张总封条把私人寄存也写成韩家资产。

空道地面却有新麦。

麦粒从西仓后墙一道窄缝延伸到垛心,约两捧,颗粒与旧沟中的新麦相近。窄缝外通何处,必须拆一段仓板才能查;今日查验依据允许看粮垛,不允许拆墙。

田桂枝要求立即拆。孙巧挡住她:“刚才说到粮垛为止。”

“麦都进墙缝了,还要等韩万成回来把它扫干净?”

沈棠宁让人先以两块带骑缝印的木板封住窄缝,再在仓外对应位置安排两班守夜。若无即时人员危险,守住出口比违背刚写下的范围更能保住证据。

查验继续到空垛中央。

竹架上挂着三块验仓木牌,分别写承熙十二、十三、十四年。每块都标“实储四千斤以上”,并盖归雁县仓验讫小印。韩家用一层粮制造三年都未变化的满仓外观,显然不只为骗街坊。

严复礼核小印:“县仓每年查商粮,以备军前紧急购买。按规应逐垛抽袋,不可能只站门口看。”

“谁来查过?”沈砚白问。

韩贵从仓柱后取出一只油布袋。里面不是粮契,而是三份年度免检文书。文书称韩家长期垫付军粮、仓内货物周转频繁,为免反复开封损耗,准凭韩家自报和县仓外观验看结案。

三份文书都有归雁县印。

免检不是完全不查,而是把原本应有的随机抽袋、内层走查和实秤,改成核自报总数、看门口粮垛与检查外封。韩家每年只需更换最外层十二袋,内圈空箱便不必移动。县仓吏在门口看见方整粮墙,再对韩家自报账盖印,程序每一步都有人完成,合在一起却没有人真正知道仓里多少粮。

孙巧认出其中两名见证。一个是早已病死的旧仓役,另一个正是此次失踪的何二旺。何二旺承熙十四年以仓役帮工身份在免检文书上按过手印,说明他早就知道西仓空道、后墙窄缝和旧沟结构,并非两日前偶然发现。

这条线把失踪粮案与假粮垛接近了一步,仍不能证明韩家授意他偷走边村麦。何二旺可能替韩家做事,也可能利用自己熟悉的通道偷韩家的掩护。记录板只写“知悉结构”,没有写“韩家同谋”。

最新一份签发于承熙十四年九月,经办栏写着严复礼;另附一枚归雁军需官私章。

韩家粮垛中间为何空,终于有了一个合法的遮挡。

不是没人查。

是县衙盖印允许他们不必被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