孩子家属仍不服。
一个年轻母亲把四岁女儿抱到板前。孩子没有发热,也没有腹泻,只是饿得不停舔嘴唇。她问:“孩子为什么不在急栏?”
罗九娘看了孩子一眼:“因为她现在能站、能喝、能咽。老人病人先送到床边,不等于你女儿没有粮。她的基础四两五钱和幼儿加量一两五钱都在户牌上。”
“可我家屋塌了,没有锅。”
“那便进代煮栏。”程素问接过她的木牌,核对东街安置册,在牌角添了一道空灶刻痕,“不是因为她哭得响,是因为你家确实无灶。”
第一锅水重新烧起时,门外另设了一张复核桌。
对分类有异议的人先领不受争议的基础份,不必饿着等裁定;争的是加量或代煮次序,便把姓名、原栏、所求栏和理由写下。秦越只判伤病与进食需要,贺三木只签工时,街坊见证只证住处和锅灶,三人不能互相替代。
不会写字的人由书吏代记,念回后按手印。每半个时辰将改动挂到木板上,谁提出、谁复核、加了多少粮都看得见。
第一项复核来自六十四岁的井口老人。他昨日因只清洗水桶两个时辰,没有取得重劳加量,今日又来排病患粥,说自己夜里心慌腿软。
秦越诊过,没有发热腹泻,也无急症,判断更像饥饿疲劳。老人气得拍桌:“我老了就不配多一口?”
“您有老人加量。”程素问将户牌翻给他看,“基础四两五钱,加一两五钱,共六两。若今日继续轻活,工时记补偿,不算墙上重劳。”
“那碗粥呢?”
“您家有锅,也有人做饭。领粮回家煮,比在这里等更快。”
老人骂了一路,仍把六两粮领走了。
第二项复核是田桂枝带来的孕妇。她尚未临产,却因边村住地离寺院远,要求一次领三日代煮粮。程素问没有答应,只给当日份;若一次把三日份煮出,天气闷热,剩粥坏得比粮快。田桂枝听完,改要一只带盖陶罐,按日来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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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项是西墙工地的十七岁少年。他被贺三木从重劳名单划掉,因为夜里扭伤脚踝,却认为自己搬了半夜石头,仍该领二两。
贺三木翻出夜班板。少年在丑时前已做三个时辰,扭伤后才退出,达到当夜连续重劳时数。名字是换班书吏误抄到退出栏,并非贺三木故意克扣。二两加量补发,错栏原字不涂,只在旁边画线更正。
木板上第一次出现了推翻原判的记录。
排队的人盯着那道线,骂声慢慢低下去。规则若只会拒绝,复核桌不过是另一道门;它能把写错的名字改回来,人才愿意继续站在队里。
可争议没有就此结束。
寺院后院一名卧床老妇的两个儿子先后来领米汤。长子带刻号碗,次子拿户牌,谁都说自己受母亲嘱托。照昨日的办法,可以先发半份再回屋核人;可病区里若半份半份试错,老妇一日便可能被重复喂四次。
照护妇人进院询问,老妇已经昏沉,无法说清让谁来领。罗九娘便按床号直接把米汤送到床边,不交任何一方带走。两个儿子若要轮流照护,先在夜班表写明时辰,不能凭亲属身份随时进出。
次子不服:“那是我娘的粮,凭什么不让我拿?”
“粮仍记在你娘名下。”沈砚白把代煮回执给他看,“入锅六两,出米汤一罐,床号二十三,送入时由照护者和家属各按一印。你拿不到手,不等于她被少发。”
每锅开煮前,粮先按户牌和工牌分别称入。散户代煮用白石子计份,病床送食用黄石子,工地大锅用木筹;起锅后称总重,再按份数舀。粥的稀稠有差,不能只靠一碗看多少,但投入粮重必须与扣牌相合。
昨日分户页多出一百三十二口,今日所有代煮牌另盖半枚三角泥印,不再直接沿用昨夜制成的空白木牌。沈砚白把多出的刻口按街抄在红纸上,只核户不先扣粮;凡红纸涉及的户,当日由本街与外街见证共同确认实际到场人数。
核到午前,二十七户的分户页人数确有被改动痕迹:墨色比原字新,纸背却没有正常更正留下的针孔。可这些户里的人都真实存在,也都只领了自己一份。多出来的数不是简单添在某一户名下,仍未找到落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