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千八百五十六斤粮,二千三百二十三个人。
分错一次,七日就会少一天。
七月十三日卯时,归雁四处发粮点同时开秤。县衙、军仓、寺院和十三村各设一处,粮从三把锁共同开启的公仓运出,每袋出仓、到点、开封和余数分别过秤。
第一轮配给不是平均每人五两七钱五分。
那个数字只用来说明五千八百五十六斤最多能撑七日。真正发粮时,沈棠宁与十二街、军户、边村、寺院和县衙见证者把一日口粮拆成五层。
所有在册者每日基础四两五钱。
十五岁以下孩子、六十岁以上老人、明确病伤者和孕产妇另加一两五钱。
堵西墙、清井、搬运粮水等连续重劳者按当日工时加二两。
夜守、煮粥和照护卧床者加一两。
另留二百一十五斤作七日内新生、病情变化、计量损耗和断路急用,不在第一日分光。
按当前名单估算,基础份每日约六百五十三斤;八百余名病幼老弱加量约七十五斤;三百二十名重劳者约四十斤;一百二十名夜守照护者约七斤半。加煮食损耗和当日调整,计划每日出粮不超过八百零六斤。
七日总支出约五千六百四十二斤,保留二百余斤余地。
严复礼看过计算:“重劳名单每日会变。”
“所以加量牌只当日有效。”沈棠宁道,“基础牌按人口册,劳作加量由工地、井口、粮点和伤棚分别签,不提前发七日。”
“有人故意不做重活呢?”
“仍有基础份。劳动换加量和以后补偿,不换活命资格。”
“大家都说自己病怎么办?”
秦越把伤病复核簿放到桌上:“能不能重劳由伤情决定,不由嗓门。昨日没病、今日发热,可以加;昨日骨折、今日没好,不用每天重新证明腿还断着。”
粮牌用薄木片制成。
基础牌刻街号、户号、人数和日期;加量牌只刻工地或伤棚号,不写完整病名。每个发粮点留一半对牌,领粮时两半木纹相合才发。不会写字的人也能看刻口和木纹,不必只信纸上名字。
木片不是临到开仓才仓促劈的。
前夜,十二街各出了两名识户的人,和县衙六名书吏一起在钟楼下制牌。整块杨木先由陶七斤当众刨平,再按街分成十二摞。每摞木片侧边各烙一道不同位置的焦痕,劈成两半后,一半发到户,一半封进对应粮点的匣子。没用完的空白木片当夜烧掉,木屑也扫进火盆。
沈砚白原想在每块牌上抄全家姓名,被刘杏娘拦住了。
“我识得我家门牌,别人未必识字。排到秤前,难道还得求书吏念给他听?”
于是姓名只留在册上,木牌用刻口记人数:一口一道直口,五口一道斜口。街号、户号与人口册互相对应,牌掉了可以查,却不能只凭一块木头冒领别街的粮。
四只半牌匣也不由县衙一处保管。军仓点交给军户与边村各一人抬,寺院点由僧人和无籍住民共抬,其余两点照此交叉。匣锁只有一把,钥匙在粮点执秤人手里,封条却要两方同时验过才揭。
严复礼看着院里二百多盏小油灯,问沈棠宁:“若今日无事,这些人力便全耗在木片上了。”
“若今日有事,至少知道事从哪一只匣、哪一道秤、哪一本册里出来。”
军户最先反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