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真美,”小樱轻声说,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日出,“阿晨,你看,新的一天开始了。”
“嗯,新的一天。”
“你要好好过,”她说,转过头看我。
这一次,我记起了她的脸。
在晨光中——她苍白的皮肤被朝阳镀上金色,眼睛明亮,嘴角带着浅浅的笑,左边脸颊有个小小的酒窝,“连我的份一起,好好活着。”
“别说傻话,你会好起来的,我们明年还来看樱花。”
她摇摇头,没有争辩,只是更紧地靠在我怀里。太阳完全升起来了,海面上金光闪闪,整个世界都苏醒了。
“阿晨,我爱你。”她说,声音很轻,但很清晰。
小主,
“我也爱你,小樱,永远。”
她闭上眼睛,像累了,要睡一会儿。我抱着她,看着太阳越升越高,海鸥开始鸣叫,远处有了人声。新的一天真的开始了,但对我和小樱来说,这一天永远不会到来。
她在我怀里,慢慢变冷。
记忆如决堤的洪水,冲垮了我所有的防线。我瘫坐在医院走廊的塑料椅上,双手捂着脸,泪水从指缝中涌出。
那些被遗忘的日日夜夜,那些幸福的点滴,那些绝望的挣扎,还有最后海边那场痛彻心扉的告别——所有的一切,原来我一直都记得,只是大脑为了保护我,将它们深埋。
小樱死了,死在去年十月的海边,死在我怀里。
而我,在巨大的悲伤中,得了老人才会有的阿尔茨海默症。
我哭得撕心裂肺,像一头受伤的野兽。走廊里人来人往,有人驻足,有人摇头,护士过来安慰,但我听不见任何话语。我的世界只剩下失去她的痛,那种痛如此真实,如此深刻,像一把钝刀,慢慢割着心脏。
不知道哭了多久,眼泪流干了,只剩下空洞的痛。我站起身,像一具行尸走肉,走出医院,走进城市的街道。
我早该想起来的。我的健忘症,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。医生说,这是创伤后应激障碍,是大脑的自我保护机制。忘记痛苦,才能活下去。
但我忘了的,不只是痛苦,还有小樱。那个笑起来有酒窝的女孩,那个喜欢樱花、在窗台养多肉的女孩,那个在狭小出租屋里和我依偎取暖的女孩,那个在海边看最后一次日出的女孩。
我把她忘了,像忘记一场梦。
多么可悲,又多么讽刺。一个写故事的人,却忘记了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一段故事。
我漫无目的地走着,不知不觉,走到了海边。不知不觉,已是傍晚,夕阳西下,海面一片血红。
我坐在沙滩上,看着潮起潮落。失去她的痛,像这海水,一波一波,永不停歇。这时,我的脑海里也清晰的想起了父母,他们在我十七岁时去世,一场车祸,什么都没留下。我成了孤儿,靠着赔偿金和打零工读完大学,开始写小说。遇见小樱之前,我的世界是灰白的,像一部老电影。她带来了色彩,带来了光。
然后,光熄灭了。
我忘记了光的存在,也忘记了黑暗的由来。我活在一片混沌中,靠便签提醒自己该做什么,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。
现在,我想起来了。全部想起来了。
而回忆带来的,只有无边的痛苦。
我看着海平面,夕阳已经完全沉没,天边只剩下一抹暗红。黑夜降临,海风越来越冷。我做出了决定。
既然小樱不在了,既然我的世界早已失去颜色,既然每一天都只是重复遗忘和痛苦,那么,不如结束吧。去有她的地方,无论是哪里。
但在这之前,我的打扮打扮,我要体面地离开。小樱喜欢我穿西装的样子,她说,我穿西装特别帅,像故事里的男主角。我要穿上最好的西装,打扮得整整齐齐,去海边见她。
像去年一样,看一场日出。
然后,随她而去。
我回到公寓,打开灯。房间里一片凌乱,便签贴得到处都是,提醒着我这个残缺的人生。我洗了个澡,刮了胡子,从衣柜里找出那套唯一的西装——黑色的,是为参加一个作家的葬礼买的,只穿过一次。
穿西装前,我想最后看看这个房间。这个我和小樱从未一起住过,却装满了我对她记忆的房间。奇怪,有些细节对不上,但我以为是自己记忆混乱了。毕竟,我有健忘症。